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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0)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峰管业")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近日,公司收到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800BY25000715),约定公 司为新峰管业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