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 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电话(Tel.):(+86)(755)8351 5666 传真(Fax.):(+86)(755)8351 5333/8351 5090 网站(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诺普信 指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期股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指 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2022年第二期股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 指 票激励计划》 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股票激励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指 计划》 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 《股 公司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