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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生态环境案裁判、审查、程序规则
Di Yi Cai Jing·2025-05-29 02:39

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应当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如何判断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的, 法院应如何审查处理?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案件如何衔接? 针对当前生态环境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的种种疑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裁判规则、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审查规则和跨行政区划案件相关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5月28日公开发布第46批共5件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均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例,涵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防治放射性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库污染,严惩长江流域非法采 砂等不同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布这批指导性案例时强调,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 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应当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制度,在司法理念、程序规则及责任方式等方面, 均与传统的私益诉讼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原告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属于公益活 动,依法应予鼓励和保护,但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