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星环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688031Transwarp(688031) 证券之星·2025-05-29 09:1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二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 七 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 八 条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 三 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 四 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