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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董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不得开 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董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董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 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董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本制度规定。董高对持股 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 承诺。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