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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六 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