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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安徽六 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根据董事会秘书的指令履行 信息披露管理职能。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