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5-29 13:1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等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