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5)第 276 号 致: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本所担任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订的《安徽华骐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