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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 )以及《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 理。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