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 关于与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与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中国节能环保(香港) 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资公司") 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领导 小组成员包括财务管理部、证券与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部门 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资 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