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盗挖古墓两人盗走宋代魂瓶,均获刑!怕被发现还一度离开
Nan Fang Du Shi Bao·2025-06-01 05:01
同年5月初,张某、胡某前往宜丰县某村古墓葬群盗掘两处古墓,未盗得陪葬品。经江西省文物考古研 究院鉴定,被盗墓葬均属于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与考古价值。 宜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胡某、幸某盗掘具有历史、考古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 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案件的全部量刑情节和危害结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 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 人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称,盗掘古墓葬罪属于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盗掘行为,无论是否实际盗得文物,抑或盗窃文 物价值大小,均可能构成犯罪。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6月1日,南都记者从江西宜春宜丰县法院获悉,三人因盗掘具有历史、考古价值的古墓葬,行为构成盗 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南都记者了解到,盗掘古墓葬罪属于行为犯 罪,只要实施了盗掘行为,无论是否实际盗得文物,抑或盗窃文物价值大小,均可能构成犯罪。 据江西宜春宜丰县法院消息,2024年4月,被告人张某、胡某和幸某商议一起去宜丰县某地寻找古墓盗 墓。某天晚上,由张某望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