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解除非公开发行 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股票质押担保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破产重整 计划或者认可破产和解协议的,债券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挂牌并予以摘牌。经豫联集团及可交换债 券受托管理人申请,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挂牌并摘牌。 上述可交换债券发行及摘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5月21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拟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 券245,784,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2025年5月30日,公司接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拟解除非公 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0,216,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前述拟解除股票质押担保业务全部 办理完成后,豫联集团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