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