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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放生乱象,需要堵疏并重
Bei Jing Qing Nian Bao·2025-06-05 03:56

威利 今年是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多批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其中一起非法 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再次将放生乱象治理问题置于公众面前。 近年来,国内多地频现放生乱象,大量动物因无法适应环境死亡,甚至引发区域性生态危机。更令 人忧虑的是,有毒、凶猛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私自放生后,可能会攻击人类或者其他动物,其携带 的病毒、细菌也可能给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对放生乱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绝不能听之 任之。 遏制放生乱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守的底线,需要重拳出击、以儆效尤。一方面,依照民 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细化非法放生处罚措施, 并严格执行。另一方面,探索事前预防与事中监管新模式,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如2020年6月1日起 施行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违者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罚款。实践表明,此类规定的实施,对于健全放生治理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能够起到深远而积极的 影响。 遏制放生乱象,要"打"更要"防",坚持标本兼治,做到堵疏并重。今年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 建议,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