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社区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news flash·2025-06-05 06:17
智通财经6月5日电,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社区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市对 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非职保人员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与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所在区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分别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市级承担的资金通过 市对区转移支付下达各区,并通过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与各区财政按实际承担金额和比例据实结算。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社区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