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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六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 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