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 财产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与福利、保险、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