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06 11:20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 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