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 励计划")的规定,就中曼石油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注销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 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 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 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 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