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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室: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214aiyingshi(603214) 证券之星·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06 13:2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海爱婴 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 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 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办法、通知等关于董事、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