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关键少数”发挥出关键作用
Jing Ji Ri Bao·2025-06-07 21:55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提出,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诚信义 务,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设置独立董事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领域信息披露制 度,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之基石,是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上市公司受到严 格监管约束,其治理结构透明、制衡机制相对完善,能够推动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和规范经 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在探索公司治理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有利于带动各类企业提升治理水平,为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经验。 针对上述问题,应进一步鼓励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并设置独董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独董专 门会议机制,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创造更好条件。机构投资者在管理经验和资源积累方面具备显著 优势,将其引入作为积极股东,能够有效协助公司制定发展战略,增强决策的专业性;而独立董事制度 的创新举措,则为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与制衡作用提供了更大空间,有助于防范"内部人控制"现象,进一 步激发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 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