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辞职程序: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 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