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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监总局拟立新规,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Xin Lang Cai Jing·2025-06-10 00:46

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规定》明确,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 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以下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 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 银行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金融监管总局拟立新规, 为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近 日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 定》")。 《暂行规定》共计三十一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二是明确 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与此同 时,《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三类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哪些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一类是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三种行政处罚之一的主体, 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 事银行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第二类是当事人未受前条所列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