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 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 任人,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拟披露信息 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 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