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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六月 特别声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财务顾问报告"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次收购系因收购人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宁波精达向其非公开发行的新 股,导致收购人持有宁波精达的股份的比例超过 30%。根据《证券法》、 《收购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符合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的情形。本次收购后宁 波精达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其控股股东仍为成形控股,实际控 制人仍为宁波市国资委。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接受收购人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免于发 出要约收购申请的财务顾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财务顾问报 告。 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宁波精达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 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 财务顾问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收购各方发布的关于本次收购的相关公告。 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收购人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