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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统一股份全资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之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石 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扩股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上市公司已经提供 的与其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 组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