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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 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