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 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务或 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