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楼 9 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王高平、 周源律师列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