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上市公司补税过亿,成品油消费税如何“避坑”
成品油消费税扩围,石化生产销售企业需明晰产品是否属于征税范围,降低涉税风险 两家上市公司因为补缴消费税等超1亿元,引起市场关注。 这两起上市公司补缴上亿元消费税事件,均发生在财税部门扩大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后。 2023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下称《公告》),实质上扩大了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比如,对混 合芳烃、重芳烃等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强化征管,以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目前成品油不同子税目(汽油、柴油、石脑油等)适用不同的定额 税率,每升油征收1.52元或1.2元消费税。 安永大中华区税务合规与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兰东武告诉第一财经,从这两起上市公司补税事件涉及的产品、补税依据等涉案特征来看,都属于《公告》之 后加强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典型案例。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实质扩围后,相关企业因产品被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补税并非个案。 兰东武表示,《公告》发布之后税务总局对消费税的税收征管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导,类似能源化工企业或多或少都接到类似问询、风险提示、自查、稽 查,涉及补税的案例并不少见,补税金额也通常较大。在这些检查中,要求补缴税款所依据的法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