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期货南昌某营业部被责令改正 大股东为国盛证券
Zhong Guo Jing Ji Wang·2025-06-11 06:39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0号显示,国 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营业部因存在中后台人员从事客户开发工作、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情形被江西证 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中后台人员从事客户开发工作,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江西证监局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 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责令该营业部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 以改正。该营业部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 起30日内向江西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资料显示,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9.498%。 相关法规: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期货公司应当合理设置业务部门及其职能,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交易、结算、财务业务应当由不同部门和人员分开办理。 期货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