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 关于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齐中院"或"法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债权人 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 案登记。同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确定书》,确定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 乌鲁木齐中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 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 在不确定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 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