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同 意,任何人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致: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黄金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