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针对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Nan Fang Du Shi Bao·2025-06-11 14:33
6月11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共9个,其中新增课后服务费和研学旅 行、社会实践费。 《通知》明确,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职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 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四项。 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按规定为在校学生提供与教学或生活相关联、由学生或 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则是指学校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按规定通 过引入第三方有偿为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服务,为相关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根据《通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共9个项目,分别为伙食费(含课间餐),校车费,作业本 费,代购教辅材料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校服费,学生健康体检费,课后服务费和研学旅行、社会实 践费,其中课后服务费和研学旅行、社会实践费为新增项目。 课后服务费按照广州市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执行。在研学旅行、社会实践费方面,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 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