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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岳阳分行被罚50万元 贷款发放管理未尽职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岳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表(岳金罚决字〔2025〕11号-15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贷款发放管理未尽 职;国内信用证开立及管理未尽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50万元。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李涵(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汨罗支行行长)对该行国内信用证开立及管理未尽职违规行 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四十八条,对其警告。 刘隽(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对该行贷款发放及管理未尽职违规行为 负直接管理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 十八条,对其警告。 张文(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汨罗支行客户经理)对该行国内信用证开立及管理未尽职违 规行为负直接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四十八条,对其警告。 杨时雨(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