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打补丁”,降低企业成本
Di Yi Cai Jing·2025-06-12 11:14
因此,此次《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和仅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以及在本《通知》施行前根据财会〔2020〕20号已提前执行的企业,应当继续执 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财政部出新规,为非上市企业提供了保险合同会计简化处理的选择,降低了其实施的成本和复杂性。 明年起,多数保险公司等将执行修订后的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但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因历史数据积累有 限、人才配备不足和信息系统改造成本较高等原因,希望财政部出台一些简化措施以降低准则实施的难 度和成本,对此,财政部给出了新举措。 6月12日,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下 称《通知》),进一步细化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实施安排和指导,为非上市企业提供了简化处理的选 择,并对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2020年底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其中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已在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报以及专项调研等了解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