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集团因证券违法行为被重罚
Jin Rong Shi Bao·2025-06-13 01:40
证券监管部门对东旭集团重大财务造假案的处罚决定正式作出。 今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拟对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情况。如 今,处罚的"靴子"落地。东旭集团因长期财务造假行为被证监会重罚,其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也被重罚。 虽然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已经退市,但监管部门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追责并未停止。 相关主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6日,东旭蓝天(已退市)称,其收到河北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河北证监局查 明,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 织、指使东旭光电从事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股票行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蓝天从事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东旭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约5.8亿元罚款。对李兆廷给予警告,并处以 约5.9亿元罚款。同时,对其他责任人也处以了金额不等的罚款。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李兆廷等5人采取 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深圳证监局查明,东旭蓝天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东旭蓝天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 告。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旭蓝天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