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装备: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为河北科 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 读了相关资料,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丕杰先生、郝世坤先生、孙永洪先生 具备《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丕杰先生、郝世坤先生、孙永洪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 《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