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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18.24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