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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所有业务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开展的审计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 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 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