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办公室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