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 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摊薄即 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