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双首单”落地 “把房子装进信托”实现制度化
Jie Fang Ri Bao·2025-06-15 01:58
委托人为一位年近八旬的离异独居老人,膝下无子女,其日常生活主要由侄子照料。老人将名下唯 一的住房托付给信托公司,住房租金作为退休金的额外补贴,助其安心养老,其百年之后再将房产定向 传承给侄子。该案例中老人生前仍保有房屋的运用、处置及收益权,身后确保传承意愿精准落地。 这一案例中信托的作用也很明显:如果是遗嘱继承,需法院认可遗嘱效力,并在当事人身故时才能 生效,最终兑现前仍存在一定的流程风险。而信托在解决此类特殊需求时,其独立性将帮助隔离风险, 确保财产未来如愿传承到受益人手上。 有鉴于此,不久前,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 点的通知》,明确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要求须将委托人名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受托人名下,并 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证上注记"信托财产",实现其与委托人、受托人固有资产相隔离。至 此,"把房子装进信托"真正实现了制度化,也直接促成了这笔全国首单的探索。 这笔"不动产+现金"业务的落地方上海信托介绍,该案例委托人为一位中年白领女士,将名下的一 套商办房屋作为信托财产,并追加现金资产,通过该房屋的出租获取稳定的现金流,用于补充其母亲养 老金;待其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