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 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 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管理等日 常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