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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审查判断,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本所律师已经知晓 或者应当知晓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五层 邮编:230041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615 65609815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山精密 本次发行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 本所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