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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科技: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相关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应合理、谨慎、客观地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 况的信息。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七)其他相关信息知情人。 以上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