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拟实施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34.70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2,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