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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忽悠式”承诺透支宝贵信用
Jing Ji Ri Bao·2025-06-18 20:38

自2019年新《证券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 案判决近日生效,两位投资者告赢上市公司高管,拿到78.35万元赔款,引起市场关注。 案情并不复杂,但足够典型。某公司2021年6月公告称,两名高管将于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亿元,结果 一拖再拖,最终一股未买,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最终被上海金融法 院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 制度上已筑起反忽悠、防欺骗的高墙,上市公司需以此为戒,深刻认识到自身一言一行与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休戚相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明确关键少数的责任与义务,有效约束其行为,做到不 轻诺、诺必果。 对于"信息+信心"市的资本市场而言,诚信就像须臾不可离的空气,只有当每一次违规行为都被追责严 惩,每一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力保护,每一家上市公司都重诺守信,一个风清气正、规范透明 的资本市场才有望形成、才值得信任与期待。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承诺增持、分红、股份回购,传递的是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号,是进行市值管理的有效工具。把 庄严承诺当成操纵股价的工具,败坏的不仅是上市公司自身的形象,"狼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