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为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 寿")、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自2025年6月20日起,新增中国 人寿、盈米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 备注: 1.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 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2.自2023年12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元 以上(含100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 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以上(含100元)。对于超过限额 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2024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 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 ...